109-1教研所課表 2020-11-27 歷年開課課表 公告109-1教研所課表請參見附加檔!(僅供參考,以實際選課系統開課資料為準)◎課程規劃:依各組課程地圖規劃開課,畢業學分計10門課30學分(不含論文)。 【教育方法課程】:至少6學分。 【核 心 課 程 】:至少9學分。( 學習與教學組規劃7門選3門、諮商與輔導組規劃3門選3門 ) 【專 業 課 程 】:至少6學分。 【多元選修課程】:至多9學分(含研究生通識2學分)。為增加多元修課機會,學生可申請跨組、跨系、跨校選修非本組課程,修課上限至多9學分。) 【論文(行動研究)】:必修6學分。備註:一、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畢業前至少須修習2學分研究生通識課程。二、修習學校經營與創新領導組加註「※」之課程,參加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、主任甄選時,每一門課得加1分,校長甄選最高採計8分。 下載附件109-1教研所課表109.07.02 You Might Also Like 113-1教研所擬開課課程表 2024-06-11 110-2教研所擬開課課程表 2021-12-01 110-1教研所擬開課課程表 2021-06-11